南阳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撰写、提交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6-12-20 来源: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 小 中 大】 |
一、提案的撰写
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全会期间,也可以界别、委员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二、撰写要求
提案尽量做到选题准确、中心突出、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句通顺,内容紧扣中心,分析透彻深刻,建议切实可行。在撰写提案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切忌内容空泛或道听途说,网上摘抄,确保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提案应简明扼要,重点写好两方面内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要求一事一案,每件提案不超过1500字。
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领衔人签名应列于首位,以界别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4、书写提案字迹要端正整洁清楚(可打印),用市政协统一印制的封面写明提案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审议、交办、存档和及时联系沟通。鼓励会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市政协提案委电子邮箱为ny0377369@163.com)。
三、提交提案
提交提案是政协委员重要的履职方式,也是对委员进行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体会议前及会议期间征集到的提案均为南阳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提案可采取平时提案与会议期间提案相结合的形式提出,其中会议期间的委员提案截至时间为会议结束前两天。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电话:0377-63312862
四、关于不立案的规定
根据《政协南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不属本市职权范围内的;
(9)指名举报的;
(10)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1)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未予立案的,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或参考。一般是作为委员来信处理,不要求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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