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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南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关于县市区政协年度工作评价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政协系统工作的联动性,圆满完成“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根据《全市政协2019年度重点工作评价体系》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各县市区政协、政协工委

二、评价内容

党建工作、调研工作、专题协商工作、民主监督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工作、提案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建设完成情况。

三、评价原则

突出工作成绩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价方法

1、市政协成立县市区重点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主席、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副秘书长、各有关委室负责同志组成。具体由常务副主席李建涛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委员联络委承办。

2、每年初,根据全市政协年度重点工作评价体系,各县市区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自评。

3、每年初,市政协组织对上年各县市区政协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委员联络委将评价结果汇总后,以排名先后,确定7左右优秀县市区政协初选名单。

4、提交市政协秘书长会议初审

5、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五、表彰奖励

1、在年度全市政协系统会议上进行通报表彰,颁发奖牌;

2、向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通报,建议嘉奖;

3、以政协南阳市委员会名义向中共南阳市委、市政府和市主要领导报告优秀县市区政协工作情况;

4、优先安排优秀县市区政协负责同志参加上级政协组织的培训学习。

 

 附件:全市政协2019年度重点工作评价表

附件:

全市政协2019年度重点工作评价表

考评项目及分值设置

任务及要求

得分情况

党建工作(10分)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的活动开展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政教育常态化

 

调研工作(20分)

按照《南阳市政协重大课题调研行动导则》要求,完成好年度调研工作

 

专题协商工作(20分)

按照《南阳市政协月专题协商座谈会组织规则》要求,完成好年度协商工作

 

民主监督工作(10分)

按照《南阳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细则》要求,完成好年度民主监督工作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10分)

紧密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分)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提案工作(10分)

各县市区政协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提案工作的支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政协提案的工作机制

 

宣传工作(10分)

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宣传政协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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