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关于年度优秀政协常委评选表彰办法 |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 小 中 大】 |
为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我市公交改革,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4月初,李建涛副主席带领市政协深化城市公交改革专题调研组赴杭州、苏州、无锡等地进行调研考察。同时结合我市公交发展和改革的实际,组织市交通局、财政局、住建委、公安局、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公交总公司、宛运集团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深化我市公交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公交发展现状
(一)政府对城市公交发展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市公共交通发展,高度关注这项民生工程。成立了高规格的南阳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制定《南阳市创建公交都市实施方案》;每年召开会议研究公交发展,先后形成15个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对公交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促进了我市公交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公交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在我市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财政每年出资近2亿元用于购置公交车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我市公交车辆由2010年的293台增至目前的1000台(1272.4标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2.1%,万人拥有公交车标台数由4.6标台增至11.29标台,公交线路由24条增至37条,线路总里程由328公里增至621.4公里,线路平均车次运行时间间隔由11.5分钟缩短为7.4分钟,公交年客运量由3400万人次增至8217万人次,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由7%升至11%,新增公交场站面积45.13亩,公交场站总面积达到90.25亩(不含在建和拟建的公交场站)。建成了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开通了公交信息手机查询系统,公交科技管理和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公交管理体制机制初步确立。为促进我市公交走向良性发展,逐步确立了加快公交发展的相关机制,如公交车辆购置机制、公交场站建设机制、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机制等。公交企业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实施“三改两建”工作,稳步推进企业机构管理、人事、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改革。通过建章立制,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新局面。
(四)公交企业内部挖潜能力不断提高。公交企业在稳步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三产”。通过对公交车身、候车亭、公交车后窗显示屏广告位进行公开拍卖,平均每年收入747万元;不断规范和壮大公交出租业务,每年创收近500万元,有效弥补了企业的亏损,增强了企业自身的造血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研究政策不够,把握运用政策能力不强。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深化公交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指导性很强,为城市公交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方法。但我市有关部门对以上政策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研究不够透彻,掌握不够全面,不能很好的结合我市公交发展实际状况,用好用活这些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开发的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调研组所到的杭州市能充分把握政策导向,在满足城市公交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对场站地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将开发收益用于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和运营维护。而我市基本没有落实这项政策。
(二)公交发展水平不高,公交优先战略落实不到位。一是公交线网布局的科学性仍有待提高。如线路设置覆盖区域不全面、部分路线发车间隔时间较长、收车时间较早、公交“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仍亟待解决。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公交停车场站缺口大,全省其他城市公交车入场率均在70%以上,其中驻马店、新乡、商丘公交车入场率达100%,而我市公交车入场率仅为37.6%,远低于省定80%的标准;枢纽站和首末站建设滞后,我市目前仅火车站广场一处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只有2个;主要道路没有设置公交港湾站,目前我市51条主次干道472对公交站中仅有28对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三是公交信号优先和路权优先保障不力。目前我市没有设置公交信号优先系统,少部分主要道路设置有公交专用道(试行),但非公交车辆随意占道、随意停靠公交站点情况十分严重,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和停靠,公交路权优先难以实现。
(三)公交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营机制不完善。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已成立的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没有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不能及时统筹协调公交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导致多个部门如交通、规划、住建、财政、城管、公安等在工作中沟通不畅,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财政补贴机制不规范。目前我市采取的是“预借后审以决算为准”的补贴方式,财政每月预借固定数额(400万),年底审计后亏损数额冲减预借数额,这种补贴方式既不科学,也缺乏监管。三是没有建立城市公交发展绩效考评机制,难以定期对公交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情况进行评估。
(四)公交企业改革不够深入,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一是企业不能有效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用以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特别是在创新服务形式方面研究不多,导致我市公交服务模式单一,公交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市场潜力挖掘不充分。三是公交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公交职工特别是驾驶员月平均工资仍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以2017年为例,公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788元,其中驾驶员岗位月平均工资3420元,而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已达3956元。工资水平低,造成驾驶员缺失、流失问题突出,专业性人才招不来、留不住。四是企业管理和公交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公交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手段比较粗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公交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
三、意见建议
(一)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用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为目标,把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让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入耳入脑,充分认识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必然要求,转变过去“城市发展到哪,交通跟到哪”的城市发展理念,注重发挥好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
(二)强化规划调控,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规划部门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公众出行需要,科学谋划公共交通发展与城市功能布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应适度超前,科学规划线网布局,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提高公共交通一体化水平。二是市交通、规划、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南阳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6—2020)》要求,合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执行到位。三是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我市目前在建的卧龙公交综合枢纽站,要明确期限,加快施工进度;拟建的方庄、华耀城公交综合枢纽站和中关村公交停车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尽快完善手续,加快开工建设。要将城市公交枢纽场站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步实施,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四是强化路权保障。在中心城区有条件的主干道按照有关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同时配套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全程监控设施和标识系统,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明确处罚标准,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权。
(三)深入推进公交企业改革,提升公交服务质量。一是公交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交管理服务规范化。要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年度增长机制,确保职工收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要加强对公交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公交驾驶员的道路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断提升公交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企业应开展多元化经营,不断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企业应依托行业自身优势,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展多种经营,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减轻政府财政对公交亏损补贴的压力。三是提升公交服务品质,扩大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科学规划、调整城市公交线网,逐步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合理提高发车频率,适当延长运营时间;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城市公交出行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不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供给侧改革,丰富城市公交服务形式和运营组织形式,积极发展大型会议公交、商务公交、定制公交、社区公交、旅游公交等形式的特色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增强公共交通出行的吸引力。
(四)积极探索公共交通发展新模式,推动公交行业市场化改革。一是中心城区采取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模式。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众基本出行需求及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建立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依法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可以在保留现有市公交总公司运营模式的情况下,按照“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适当引入其他经营主体,实现公交服务对中心城区的全域覆盖,提升我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交发展。建立国有企业控股、民营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模式,强化国有主导,凸显公交的公益特性,同时注入民营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公交行业市场化改革。
(五)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稳步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一是科学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议由市交通局制定出台《南阳市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价格调剂”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分层次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在条件成熟的区域逐级逐步推广南阳—社旗城际公交模式。二是整合资源,实现城乡公交集约化、公司化、规模化运营。鼓励支持宛运集团等优势企业,对现有城乡客运班线进行资产重组、资源整合,本着“统筹兼顾、有利发展”的原则,规范资产评估,合理制定方案,妥善解决好车辆收购和人员去留问题。三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在城市周边建设换乘枢纽站,加强与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真正使农村群众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六)规范落实财税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一是建立规范长效的财政补贴机制。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交通、物价等部门参与,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和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规范公交补贴测算方法,合理确定政策性亏损补贴基数。市财政要把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城市公共财政体系,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政策性补贴、信息化建设等。二是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免征公交场站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等减免政策。三是落实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对新建或拟建的公共场站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建设集停车、房屋租赁、商贸、金融、餐饮、广告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开发收益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公交企业运营亏损。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公共交通发展改革中的各种问题。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工作要点及责任落实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我市公共交通发展。三是积极推动《南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制定配套规章,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为我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应急和政策支持提供法制保障。四是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建立城市公交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出台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定期考核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交企业运营绩效、政府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五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公交优先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公共交通出行文化活动,倡导市民“绿色交通、低碳出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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