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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积极落实省政协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五水共治的意见》、《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水污染防治“1+2+8”方案,按照2017年市政协工作要点和年度民主监督协商计划,决定联合市农工党、九三学社、民建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为切实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制定该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务求实效,在参与和服务水污染防治攻坚中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坚持突出政协特色优势,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坚持突出重点,突出监督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紧跟攻坚进度,注重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和原因,积极提出建设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监督内容

1、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精神情况。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贯彻落实《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委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五水共治的意见》和全市水污染防治“1+2+8”方案(其中“1”是《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是南阳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和南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8”是8个专项攻坚方案)情况。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确保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市辖白河、唐河、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3%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8%以下;城市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基本消除;河长制落实情况。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确保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遏制面源污染;突发水污染环境事故应急应对情况。

三、方式方法

(一)成立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市政协联合市农工党、九三学社、民建成立8个专项民主监督小组,派驻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运用政协履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监督性视察、专项监督性调研、协商督办重点提案、监督性协商座谈会等履职活动,扎实开展民主监督(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

(二)市县(区)政协协同联动。市政协会同民主党派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同时,指导县(区)政协围绕本地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做到市县(区)政协统筹部署,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原则,深入现场、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委员可以通过市政协网站、政协委员手机APP履职平台等渠道,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及线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四)汇聚社会各界力量。会同有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发挥行业优势,从专业角度,积极为水污染防治问诊把脉,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3月下旬)。紧扣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水污染防治“1+2+8”方案,制定并研究讨论通过《南阳市政协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的实施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议(4月)。组织召开全市政协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动员会,各县(区)政协主席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市政协组织、民主党派联合开展民主监督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协成立8个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各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出各组具体实施方案并启动开展工作。

(三)组织开展监督性视察(5月)。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小组进驻重点监督单位,对其履职情况及牵头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性视察。

(四)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6月)。联合有关民主党派,针对涉及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提案,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协商督办。

(五)联合县区对南水北调水源地治理情况和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监督性调研(7—9月)。重点针对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风险、重金属污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和畜禽养殖整治及良好水体保护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

(六)召开民主监督性协商座谈会(10月)。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相关民主党派负责同志,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围绕水污染防治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协商。

(七)及时反映民主监督情况(4—12月)。县(区)政协要及时将专项民主监督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以视察报告、协商专报、工作简报、社情民意信息、专项民主监督报告等形式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送市政协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协调联络组每月召开一次各小组工作人员会议,及时了解各组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协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听取各监督小组情况汇报,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及时以情况通报的形式报送省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

(八)邀请新闻媒体参与专项民主监督(4—12月)。注重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发挥新闻媒体职能作用,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加强与新闻单位沟通,主动提供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新闻素材,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全程做好专项民主监督的程序性报道与深度报道,使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成为媒体时政新闻的一个亮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协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刘朝瑞主席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建涛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协秘书长姚国政,副秘书长彭廷政、武磊、张小红,经济委主任毕跃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协各委室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各县(区)政协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环保、水利等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攻坚进度,反馈民主监督情况,使民主监督与攻坚战目标同向、步调一致。

3、适时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市委政府对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助推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4、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坚持轻车简从,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杜绝走马观花、作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真正使民主监督督到实处、督出成效。

5、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协网站、《南阳政协》要及时报道专项民主监督情况,及时宣传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围绕水污染防治开展民主监督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各级政协委员在水污染防治民主监督中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市政协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市政协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分组


附件1:

市政协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刘朝瑞 市政协主席

副 组 长:赵秀玲 市政协副主席

宋 蕙 市政协副主席

吴冬焕 市政协副主席

李建涛 市政协副主席

庹 军 市政协副主席

柳克珍 市政协副主席

阿 颖 市政协副主席

王黎生 市政协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建涛(兼) 市政协副主席

办公室副主任:姚国政 市政协秘书长

彭廷政 市政协副秘书长

武 磊 市政协副秘书长

张小红 市政协副秘书长

毕跃明 经济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专项民主监督各项工作的安排、组织、协调工作,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督促指导各组、各县(区)政协开展好民主监督工作,对各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办公室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彭廷政 市政协副秘书长

成 员:徐建飞 市政协秘书科科长

高申茂 市政协秘书科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具体事务;2、负责此次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策划、安排部署、活动统筹、会务组织等;3、负责市政协各派驻民主监督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之间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督促检查等工作。

2.材料宣传组

组 长:张小红 市政协副秘书长

成 员:全 爽 研究室副主任

杨京卫 研究室综合科科长

康永策 研究室宣传信息科科长

工作职责:1、负责文字综合服务,讲话、汇报、总结的起草、把关工作;2、制定和策划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3、加强与宣传部门及媒体联系,及时报道水污染防治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活动成效及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4、在政协网站、刊物等载体上发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3.协调联络组

组 长:毕跃明 经济委员会主任

成 员:韩素云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 琬 经济委员会正科级秘书

袁 冉 研究室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各小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1、负责起草民主监督实施方案;2、负责做好各民主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确定、联系联络以及与监督单位的对接联络;3、负责向各民主监督小组传达、通报领导指示、工作要求,沟通相关事务,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沟通、联络畅通;4、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及《工作简报》编写、发布工作;5、配合综合组做好会务等相关活动的人员联络沟通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武 磊 市政协副秘书长

成 员:房 健 事务管理处主任

赵庆宇 接待服务处主任

工作职责:1、按照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要求,负责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开展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所需车辆安排;2、相关活动食宿安排;3、其他开展专项监督所需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2:

市政协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小组

市政协会同民主党派成立八个专项民主监督小组,针对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重点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同时派驻十六个县(区)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民主监督活动。

第一组组 长:刘朝瑞 市政协主席

副组长:姚国政 市政协秘书长

胡保珍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南阳市委主委

成 员:九三学社,市政协研究室,1名专家,3-5

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南召县、鸭河工区(“河长制”落实及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环保局(对排污单位水污染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情况)、市工信委(推动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改造退出和落后产能淘汰的工作情况)

市政协研究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二组组 长:赵秀玲 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南阳市委主委

副组长:闪秀荣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杨建新 市政协常委、南阳市瑞光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卧龙区、新, , 野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河长制”落实、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住建委(对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项目建设的监管情况)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组组 长:宋 蕙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刘顺跃 市政协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时亚丽 市政协县级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县级政协工作委员

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社旗县、官庄工区(“河长制”落实及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城管局(城市内河治理和黑臭水整治工作情况)

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和县级政协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四组组 长:吴冬焕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陈启功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毕跃莲 市政协常委、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提案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西峡县、内乡县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河长制”落实、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发改委(编制城镇污水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五组组 长:李建涛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毕跃明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胡云丛 市政协常委、市信息中心主任、民进南阳市委副主委

成 员:经济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唐河县、桐柏县(“河长制”落实及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水利局(水资源严格管理情况,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情况,指导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河道采砂工作情况)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六组组 长:庹 军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寇智洪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孔雪飞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工委主委、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民建南阳市工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淅川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河长制”落实、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畜牧局(指导地方完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与调整,指导养殖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的情况)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七组组 长:柳克珍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王 杰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

张 晌 市政协常委、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农业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宛城区、方城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河长制”落实、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农业局(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市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八组组 长:阿 颖 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南阳市委主委

副组长:鲁相林 市政协民宗台港澳侨委员会主任

闫保卫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南阳市委副主委、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农工党南阳市委,民宗台港澳侨委员会,1名专家,3-5名政协委员

派驻县区:镇平县、高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保护、“河长制”落实、城区内河治理、流经辖区所有河流的综合整治和水质监管情况)

重点监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对影响水环境的矿山开采、森林采伐、植被破坏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情况)

市政协民宗台港澳侨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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