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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对市政协《关于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民主监督报告》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政协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法治南阳建设纲要(2015-2020)》,2016年9月份以来,庹军副主席带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县、乡、村(社区)进行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7—18日对社旗县、方城县组织开展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了《关于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民主监督报告》。刘朝瑞主席、张生起书记、朱海军副市长等领导同志见到报告后做出重要批示,现印发于后。

市政协主席刘朝瑞批示:监督要敢说真话:一是要有勇气,无私无畏;二是要有问题意识,求真务实。社法委专项监督,针对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有据,监督有力,请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借鉴。

政法委书记张生起批示:专报求真务实,极具价值。望各地各部门认真研读,汲取营养,改善工作,为法治建设再立新功。

副市长朱海军批示:很好!太感谢政协各位同志们,此专报内涵丰富、措施明确、针对性强。请公安局、司法局、南阳监狱的主要领导研阅,并适时传达学习,确保落地生根见效,为依法治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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